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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核心规定

| 来源:装修法规 | 发布时间 :2025-08-05 | 4285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政策摘要,根据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10号)及住建部2023年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》,住宅装修活动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定:

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(2023年适用版)核心规定与主体责任

政策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`

>1.禁止擅自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;

>2.业主为装修安全第一责任人,物业需履行监督职责;

>3.违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。

一、禁止性行为规定(依据《办法》第五条)

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,严禁以下行为:

1.变动主体承重结构

-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单位出具设计方案,不得拆改房屋基础、梁、柱、承重墙体、楼板、屋盖等主体承重结构。

2.违规改造功能区域

-禁止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(如阳台)改为卫生间、厨房。

3.破坏房屋结构安全

-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、混凝土墙体,或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尺寸。

4.损坏节能与公共设施

-禁止破坏房屋节能设施(如外墙保温层),严禁擅自拆改燃气、供暖等公共管道。

二、主体责任强化(2023年新规重点)

1.业主/使用人

-作为装修安全第一责任人,须向物业申报登记,承担违规整改、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
2.设计/施工单位

-设计单位需提供合规图纸,施工单位须具备资质;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的,依法处以罚款、停业整顿、吊销资质,并记入信用档案。

3.物业服务企业

-必须书面告知装修禁止行为,加强现场巡查;发现违规需立即制止并报告主管部门,未履职者依法追责。

三、合规操作流程

1.开工申报

-装修前向物业提交:房屋权属证明、装修方案、涉及结构改动的设计文件。

2.合同签订

-委托装修企业应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质量责任与保修期限(基础工程2年,防水工程5年)。

3.施工监督

-物业按协议监督施工现场,对违规行为有权要求停工并上报主管部门。

四、违规处理原则

-违反第五条规定的,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对个人处500-1000元罚款,对企业处1000-10000元罚款;

-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

-擅自拆改承重结构危害公共安全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政策依据声明

>本文内容严格援引以下官方文件:

>1.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10号)

>2.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》(建办规〔2023〕29号)

>注:各地如有补充细则,以属地住建部门规定为准。

3.声明:本文为政策摘要,具体执行以官方原文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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